屏東法院 112辛75147

屏東縣新埤鄉箕湖村民眾路39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73.4
  • 87 點閱
  • 0 列管
  • 2024/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9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73.4
保證金:
14.7
總坪數:
33.5
坪單價:
2.2萬/坪
持分地坪:
75.2 坪
公告建坪:
33.5 坪
總現值:
44.7 萬
拍後增值:
-1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33.5 坪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新埤鄉 新力段 385-2地號,面積 497 m2,持分 1/2,56.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新埤鄉箕湖村民眾路39號,建號 暫112,持分 1/2,17 萬
1樓層:221.59合計:221.59 - (-)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28,總底價 114.5萬,保證金 22.9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2拍,2024/4/18,總底價 91.6萬,保證金 18.4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拍賣之土地、建物皆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據查封筆錄記載,本件拍賣標的目前由共有人占有使用;且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拍賣標的未臨路,須經他人土地通行,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拍賣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土地、建物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優 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惟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有 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成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 之立法精神,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請應買人注 意。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 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新埤鄉 新力段 385-2地號
497 m2 × (1/2) × 1,800 元 - 56.4 萬元
= -11.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1拍 不點交
14.3 坪 / 1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屏東縣新埤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