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十70707

桃園市龍潭區忠勇街8號

2拍 點交 待拍
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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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841.6
保證金:
168.4
總坪數:
74.6
坪單價:
11.3萬/坪
持分地坪:
23.7 坪
公告建坪:
74.6 坪
總現值:
160.3 萬
拍後增值:
-609.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74.6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龍潭區 建國段 243地號,面積 78.2 m2,持分 1/1,769.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桃園市龍潭區忠勇街8號,建號 165,持分 1/1,24 萬
一層:39二層:39合計:78.0 (住家用、加強磚造、2層)
2.
桃園市龍潭區忠勇街8號,建號 暫編657,持分 1/1,48 萬
一層:52.5二層:38.5三層:77.50合計:168.5 (3層)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1,總底價 1,052萬,保證金 210.4萬,坪單價 14.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拍賣標的於本院民國112年11月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係其與家人同住。非 輻射屋、海砂屋、凶宅,不會漏水,無地震受損、火災受創等情形,但有地層下陷、牆壁龜 裂、地面塌陷等情況,1樓廚房牆面傾斜,部分地面有裂痕、傾斜。另據鑑價報告稱1樓客廳 及廚房有地基下陷之問題、2樓梁柱有龜裂之問題。另地政人員稱
2.
3樓均有增建(已編 為657臨時建號併同拍賣)。
3.
據債權人陳報本件標的有占有國有地之情形,並經管理機關通知應於公告期限內自行移除佔 用物,期限至112年9月30日止。另據地政人員112年11月1日測量增建建物結果,建物之一樓 仍有部分佔有國有地,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 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 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5.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6.
本建物657建號 (臨時建號)部分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 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又該 建物之基地有部分占用鄰地即同段第249地號土地,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係變賣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之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 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7.
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 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 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 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 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 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龍潭區 建國段 243地號
78.2 m2 × (1/1) × 20,500 元 - 769.6 萬元
= -609.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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