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2良135555

高雄市三民區鼎力路380號

1拍 點交 得標 3,230萬
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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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2,890
保證金:
578
總坪數:
103.5
坪單價:
27.9萬/坪
持分地坪:
42.8 坪
公告建坪:
103.5 坪
總現值:
1,908.1 萬
拍後增值:
-811.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主建坪:
103.5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鼎金段 563地號,面積 141.3 m2,持分 1/1,2,720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三民區鼎力路380號,建號 319,持分 1/1,141 萬
1層:33.922層:85.493層:85.49騎樓:51.57合計:256.47 (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三民區同上建物門牌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919,持分 1/1,29 萬
1層:42.902層:7.903層:7.904層:5.05地下一層:21.93合計:85.68
法院筆錄 (9)
2.
本院於111年4月18日查封時,共有人周晏羽在場稱
3.
二樓目前出租他人,三樓由其自行居住使 用;又本院於112年12月21日執行時,共有人周義勝之代理人在場稱
4.
二樓及地下室出租予第 三人吳余○珠約四十餘年,從事雜貨買賣,租約一年一簽,每月租金3萬元,由共有人周晏羽、 周義勝各取一半,目前共有人周晏羽居住於三樓,經檢視屋況老舊,室內斑駁,有些壁癌情形, 一樓騎樓有部分搭建鐵皮,二樓前面陽台及地下室有增建;另據共有人周義勝於113年1月19日具 狀陳報本件房屋三樓由共有人周晏羽居住使用,
5.
二樓及地下室經共有人兩造各自就權利範圍 與第三人吳余○珠成立租賃契約,至112年12月31日期滿,未再簽訂租約;惟實際使用情形,投 標人應自行查明。
9.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一樓、二樓及地下室於查封時由第三人承租占有中,承租期間自112年1月1 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拍定後仍點交。六、本件執行名義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判決,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 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11.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鼎金段 563地號
141.3 m2 × (1/1) × 135,000 元 - 2,720 萬元
= -811.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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