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2良37241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五分寮小段320-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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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8/14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8
保證金:
1.8
總坪數:
55.1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55.1 坪
總現值:
10.4 萬
拍後增值:
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平溪區 十分寮段五分寮小段 320-2地號,面積 3,555 m2,持分 1/39,5.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平溪區 十分寮段五分寮小段 320-4地號,面積 3,550 m2,持分 1/39,3.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4/4/10,總底價 14.8萬,保證金 3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4/5/15,總底價 12.7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6/12,總底價 10.9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應買,2024/6/21~2024/9/20,總底價 10.9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2萬/坪,停拍
停拍,2024/7/11,停拍
法院筆錄 (8)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本件標的於民國113年1月4日查封時,至現場因有鐵柵門上鎖無法進入,惟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20-2地號土地依據空照圖顯示土地其上部分為門牌新 北市平溪區五分寮10之3號之基地,部分土地為水池、部分為涼亭;320-4 地號土地則以上開房屋為中心,位於東南方230公尺處,其上部分為產業道 路、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為竹林。另經本院函詢新北市平溪區五分寮10之3 號房屋納稅義務人,查無該屋房屋稅籍資料,該屋座落其上權源不明,請 應買人自行注意。且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4.
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 如因重測之結果,至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 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 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5.
本標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 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六、本標土地使用分區依土地謄本所示均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無三七 五租約登記,其使用開發是否須受相關法令限制不明,拍定後上開法律關 係,需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6.
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 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 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7.
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 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 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 (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平溪區 十分寮段五分寮小段 320-2地號
3,555 m2 × (1/39) × 570 元 - 5.5 萬元
= -0.3萬元
2.
新北市 平溪區 十分寮段五分寮小段 320-4地號
3,550 m2 × (1/39) × 570 元 - 3.3 萬元
= 1.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8/2 ~ 2024/11/1
應買 不點交
964.6 坪 / 222.8 萬
2024/8/2 ~ 2024/11/1
應買 不點交
2,411.5 坪 / 63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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