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乾30821

彰化縣彰化市磚磘段1309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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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36
保證金:
107.2
總坪數:
46.1
坪單價:
11.6萬/坪
持分地坪:
46.1 坪
總現值:
213.3 萬
拍後增值:
-32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磚磘段 1309地號,面積 152.4 m2,持分 1/1,536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0,總底價 670萬,保證金 134萬,坪單價 14.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人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地號土地上有一棟平房(水尾 一路301巷166號),債權人稱該平房係債務人所有,債務人表示係繼承而 來。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上有磚造平房等地上物坐落,東側及南側 臨接4米水尾一路301巷,標的位於彰化市外圍,附近聯絡道路彎曲狹小。
2.
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土地範圍、使 用現況及通行權限,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拍定後不點交。
3.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優先承買權: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 條之2 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 院,有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六、據鑑價報告所附彰化市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本件地號 屬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都市計劃案,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有關 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劃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 準,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磚磘段 1309地號
152.4 m2 × (1/1) × 14,000 元 - 536 萬元
= -32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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