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60

雲林縣大埤鄉鎮平段10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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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8
保證金:
7.4
總坪數:
255.6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55.6 坪
總現值:
40.6 萬
拍後增值:
3.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大埤鄉 鎮平段 104地號,面積 17,910 m2,持分 1/32,24.4 萬
2.
雲林縣 大埤鄉 鎮平段 106地號,面積 9,127.5 m2,持分 1/32,12.4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3,總底價 46萬,保證金 9.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106地號土地均在河床與堤防之間,為空地且長滿雜草。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4地號土地為玉米田、農田;106地號土地為雜木。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共有人僅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大埤鄉 鎮平段 104地號
17,910 m2 × (1/32) × 480 元 - 24.4 萬元
= 2.5萬元
2.
雲林縣 大埤鄉 鎮平段 106地號
9,127.5 m2 × (1/32) × 480 元 - 12.4 萬元
= 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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