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53

雲林縣北港鎮扶朝段104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5.3
  • 33 點閱
  • 0 列管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3
保證金:
3.1
總坪數:
21.1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21.1 坪
總現值:
16.8 萬
拍後增值:
1.5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北港鎮 扶朝段 1040地號,面積 2,235 m2,持分 1/32,15.3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3,總底價 19.1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40地號土地上為數棟建物及巷道、空地。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4.
第426條之
5.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北港鎮 扶朝段 1040地號
2,235 m2 × (1/32) × 2,400 元 - 15.3 萬元
= 1.5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北港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