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2助春1677

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90號

3拍 不點交 得標 2,401.945萬
2,112
  • 546 點閱
  • 4 列管
  • 2024/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1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112
保證金:
422.4
總坪數:
88.7
坪單價:
23.8萬/坪
持分地坪:
4.4 坪
公告建坪:
88.7 坪
總現值:
209.6 萬
拍後增值:
-35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五種商業區
主建坪:
49.5 坪
附建坪:
3.2 坪
公設坪:
36 坪
公設比:
40.6 %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8層
翁小姐
翁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不動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左營區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大港段四小段 2831地號,面積 1,553 m2,持分 188/20000,566.4 萬
(第五種商業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90號,建號 26445,持分 1/2,1,148.8 萬
1層樓:108.482層樓:218.79合計:327.27 陽台17.26,雨遮3.81 (28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三民區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建號 26509,持分 93/10000,396.8 萬
共同使用部分:12802.8合計:12802.8
拍賣紀錄 (2)
1拍,2024/5/16,總底價 3,300萬,保證金 660萬,坪單價 37.2萬/坪,流標
2拍,2024/6/6,總底價 2,640萬,保證金 528萬,坪單價 29.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依112年5月16日查封筆錄記載,據第三人潘O如在場陳稱:伊為執行標的建物共有人洪O茵之員 工,該建物之前是作為「萊茵診所」經營使用,目前閒置無營業,而屋內之動產均為共有人洪O 茵所有。又依112年6月6日執行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稱:執行標的建物內無增建。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土地及建物均拍賣其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 共有人不得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應連同其餘部分一併買受。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前, 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拍賣標的據建物謄本記載尚有二停車位,編號35號及78號,惟是否確有停車位使用權,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5.
本件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大港段四小段 2831地號
1,553 m2 × (188/20000) × 143,556 元 - 566.4 萬元
= -35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8/7
2拍 不點交
1.9 坪 / 36 萬
2024/8/7
2拍 不點交
0.7 坪 / 16.8 萬
2024/8/7
3拍 不點交
3.1 坪 / 28.9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三民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