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土地,1022地號現有鐵皮涼棚占用,何人占用不明;
2.
1041地號現均作為巷道使用,拍定後均不點交。
5.
1041地號之土地均為應有部分,現作為巷道使用,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依目的性限縮解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土地均為東港都市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
6.
1028地號為住宅區;1041地號為道路用地,並註記本案土地符合都市計畫法規定為依法得徵收而尚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