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3屏金職酉76

屏東縣內埔鄉新埔段332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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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
保證金:
7.2
總坪數:
48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48 坪
總現值:
25.4 萬
拍後增值:
-1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內埔鄉 新埔段 3322地號,面積 2,646 m2,持分 397/6615,3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2,總底價 45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2)
1.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標的其上有鐵皮平房、豬圈、鴿舍佔用,其餘部分為雜草。
3.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須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土地上訂有三七五租約,請應買人注意。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6.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六、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7.
本件拍賣土地為重劃區耕地,依農業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之耕地其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依序有優先承買權。
8.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又土地係農地重劃區內耕地,其他共有人、耕地承租人、現耕地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其他共有人、耕地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耕地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須同時提出現耕證明)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除耕地承租人外,其餘其他共有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拍賣土地上復訂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10.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11.
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且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擔。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內埔鄉 新埔段 3322地號
2,646 m2 × (397/6615) × 1,600 元 - 36 萬元
= -1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不點交
20.1 坪 / 354.6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33.1 坪 / 5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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