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3雄金職辰6

高雄市林園區鳳芸段489-1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1.6
  • 51 點閱
  • 0 列管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1.6
保證金:
16.4
總坪數:
33.9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33.9 坪
總現值:
79.5 萬
拍後增值:
-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林園區 鳳芸段 489-11地號,面積 224 m2,持分 1/2,81.6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2,總底價 102萬,保證金 20.4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民國112年11月13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陳稱,系爭土地為鳳芸路1─1號磚造未保存登記建物及前方空地。至於實際詳情及使用現況,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六、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經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應由拍定人代為繳清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或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8.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標的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民法第426─2條第1項規定之情形時,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適用。如有爭議,以實體判決為準。另拍定人須自行與建物所有人協商建物坐落土地之使用權源。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林園區 鳳芸段 489-11地號
224 m2 × (1/2) × 7,100 元 - 81.6 萬元
= -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6
特拍 不點交
23 坪 / 35.3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林園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