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2酉133410四

臺中市和平區梨山段70-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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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5 週四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66
保證金:
199
總坪數:
1,965.3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965.3 坪
總現值:
110.4 萬
拍後增值:
-55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和平區 梨山段 70-2地號,面積 6,497 m2,持分 1/1,66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1.
★本件分標別,按標別次序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 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 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2.
抵押權及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
3.
★本件分標別,按標別次序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 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 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6.
抵押權及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
7.
據查封筆錄地政人員稱、債權人之陳報狀及鑑價報告所載,執行標的位於 和平區梨山國中小東南側1.5公里,出入經產業道路,一般車輛無法進入, 需步行或機車始能到達,地勢斜坡、地形不規則。與標別3土地(70-3地 號)合併出租第三人宋00耕作茶園,租賃契約於111年2月7日經公證,租賃 期間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至125年12月31日,自111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 31日,每年租金新臺幣30萬元;自116年1月1日至120年12月31日,每年租 金新臺幣40萬元;自121年1月1日至125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新臺幣60萬 元,前十年租金已支付完畢,121年以後租金,每年於1月1日繳付。土地上 種有約7000株茶樹,本件拍賣價格已含其上茶樹之價值。拍定後不點交。六、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和平區 梨山段 70-2地號
6,497 m2 × (1/1) × 170 元 - 666 萬元
= -55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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