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3年1月3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有門牌號碼為龍文巷26之1號之建物座落 其上,部分土地為空地;另於民國96年2月27日假扣押查封時,上開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 (門牌號碼為龍文巷26之1號),該建物無水電錶,為空屋,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4.
本件土地上有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 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