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為地勢起伏之山坡地;其中編號
2.
2土地為巷 道,供不特定人通行使用;編號3土地則部分有數棟建物坐落,部分墳墓,部分 為果樹雜木,部分為通道。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 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出價總額最高者得標(應按編號逐宗 標價,並統計總金額)。
5.
2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用地,編號3土地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6.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 六、土地共有人應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但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聲明人一併承買,該聲明人僅得就其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