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丙65678甲

彰化縣芬園鄉圳墘段64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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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9.1
保證金:
23.8
總坪數:
358.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358.8 坪
總現值:
391.4 萬
拍後增值:
27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芬園鄉 圳墘段 644地號,面積 290.1 m2,持分 1/12,1.9 萬
2.
彰化縣 芬園鄉 圳墘段 647地號,面積 501.3 m2,持分 1/12,3.3 萬
3.
彰化縣 芬園鄉 圳墘段 648地號,面積 13,442.9 m2,持分 1/12,113.9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3,總底價 148.9萬,保證金 29.8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為地勢起伏之山坡地;其中編號
2.
2土地為巷 道,供不特定人通行使用;編號3土地則部分有數棟建物坐落,部分墳墓,部分 為果樹雜木,部分為通道。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 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出價總額最高者得標(應按編號逐宗 標價,並統計總金額)。
4.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編號
5.
2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用地,編號3土地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6.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 六、土地共有人應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但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聲明人一併承買,該聲明人僅得就其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芬園鄉 圳墘段 644地號
290.1 m2 × (1/12) × 3,300 元 - 1.9 萬元
= 6.1萬元
2.
彰化縣 芬園鄉 圳墘段 647地號
501.3 m2 × (1/12) × 3,300 元 - 3.3 萬元
= 10.5萬元
3.
彰化縣 芬園鄉 圳墘段 648地號
13,442.9 m2 × (1/12) × 3,300 元 - 113.9 萬元
= 25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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