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方13737乙

臺南市白河區永安段109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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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列管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7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59.9
保證金:
592
總坪數:
396
坪單價:
7.5萬/坪
持分地坪:
396 坪
總現值:
2,932.2 萬
拍後增值:
-27.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公園綠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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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7)
1.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097地號,面積 1,647 m2,持分 1/2,1,925.3 萬
(公園綠地 )
2.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097-2地號,面積 6 m2,持分 1/2,3.4 萬
(公園綠地 )
3.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097-3地號,面積 161 m2,持分 1/2,170 萬
(公園綠地 )
4.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194地號,面積 155.6 m2,持分 1/2,182.8 萬
(公園綠地 )
5.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194-1地號,面積 0.3 m2,持分 1/2,0.9 萬
6.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194-2地號,面積 614.2 m2,持分 1/2,641.8 萬
(公園綠地 )
7.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195地號,面積 34 m2,持分 1/2,35.7 萬
(公園綠地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6,總底價 3,482萬,保證金 696.4萬,坪單價 8.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8)
1.
本件乙標土地:
2.
1097-
3.
1097-
4.
1194-
5.
1195地號土地相連,為雜草空地。
6.
1097-
7.
1195地號土地現況為 雜草地,1194-
8.
1094-2地號土地為道路。
9.
債權人陳報土地現為空地。
10.
惟就本標拍賣土地之實際使用現況為何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仍請投標人或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之。
11.
本件乙標拍賣範圍僅只有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部分,其上若有建物、地上物、工作物、農作物或定著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且土地共有 人間有無訂立分管協議不明,倘拍定後,土地與建物、地上物、工作物、 農作物或定著物等間之各項法律權利義務關係(含占用權源)等,均由拍 定人自行處理,請應買人或投標人注意。
12.
本件乙標係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13.
本件乙標優先承買權部分:
14.
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土地法第34條之1之優先承買權,但是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
15.
本件乙標之部分土地是否屬於既成道路、既成巷道及是否有成立公用地役 關係等均不明,請應買人或投標人自行查明並注意之。
16.
,該11 筆土地之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等,其開發使用是否受之相關法令、法規 之限制,請應買人或投標人自行查明,又該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等是否 於本院拍賣過程中有所變更等,為主管機關之權責,亦請應買人或投標人 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另土地相關形狀、臨路情形、坡度等情亦請投標人 自行持地籍圖至現場確認。均請應買人或投標人自行注意之。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 (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 別注意。
17.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或應買 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8.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土地增值 (7)
1.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097地號
1,647 m2 × (1/2) × 22,400 元 - 1,925.3 萬元
= -80.7萬元
2.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097-2地號
6 m2 × (1/2) × 22,400 元 - 3.4 萬元
= 3.3萬元
3.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097-3地號
161 m2 × (1/2) × 22,400 元 - 170 萬元
= 10.3萬元
4.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194地號
155.6 m2 × (1/2) × 22,400 元 - 182.8 萬元
= -8.6萬元
5.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194-1地號
0.3 m2 × (1/2) × 22,400 元 - 0.9 萬元
= -0.6萬元
6.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194-2地號
614.2 m2 × (1/2) × 22,400 元 - 641.8 萬元
= 46萬元
7.
臺南市 白河區 永安段 1195地號
34 m2 × (1/2) × 22,400 元 - 35.7 萬元
= 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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