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案指界時,拍賣土地為袋地,土地上有雜草、零星果樹。另據鑑價報告所 載,土地上部分種植玉米。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 人請自行查證注意,另上開農作物由何人所栽種及其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均不 明,拍定後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土地共有人間有無訂立分管 協議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土地占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聲明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