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現況上部分有數棟建物坐落其上,部分為空 地,有無使用或分管約定不明,上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 承買權,應就全部標的一同應買。
3.
本件拍賣土地為變更內埔(豐田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暨配合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106.1.23發布實施)之土地,使用分 區:779地號為住宅區;780地號為道路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