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農田有部分為休耕中之稻田,部分為福德巷馬路旁邊緣之道路。故拍定後不點交。
3.
設定有最高限額抵押權800萬元與抵押權人劉林淑惠,拍定後塗銷。其餘無抵押權。
4.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地號位於蘇澳鎮福德西巷24-2號建物前方(蘇澳鎮路燈編號01-185旁)其上部分為 休耕中之稻田,部分為福德巷馬路旁邊緣之道路。
5.
上開農作者使用996地號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其農地使用者若符合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 則有優先承買權。其中農地使用者所有權人對於土地主張優先承買時,則原拍定人不得 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