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蘭71381

高雄市六龜區荖濃段33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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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
保證金:
5.6
總坪數:
110.2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10.2 坪
總現值:
16.4 萬
拍後增值:
-1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六龜區 荖濃段 338地號,面積 3,278 m2,持分 1/9,2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2年12月11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因山區無法進入,依空照 圖所示,其上係種植芒果;另於民國91年4月30日假扣押查封時,上開土地係由 共有人種植芒果,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果樹trial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 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 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 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 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 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 標人注意。六、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 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 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 應自行負責。
8.
若有土地法第107條規定之承租人,則該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 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六龜區 荖濃段 338地號
3,278 m2 × (1/9) × 450 元 - 28 萬元
= -1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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