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金拍 113士金職二5

新北市汐止區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75-1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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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6
保證金:
4.4
總坪數:
130.2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30.2 坪
總現值:
39.2 萬
拍後增值:
1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丘時安
丘時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汐止區 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 75-18地號,面積 9,811 m2,持分 1/40,1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汐止區 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 412地號,面積 7,400 m2,持分 1/40,9.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0,總底價 27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本件拍賣75之
2.
412地號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112年10月4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75之
4.
412地號土地分別位於汐平路二段537365號電桿東北方約
5.
385公尺,雜草林木叢生,目視所及無建物及地上物,無路可達。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6.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投標。
7.
優先承買權:
8.
75之
9.
412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10.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1.
75之18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汐止區 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 75-18地號
9,811 m2 × (1/40) × 910 元 - 12 萬元
= 10.3萬元
2.
新北市 汐止區 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 412地號
7,400 m2 × (1/40) × 910 元 - 9.6 萬元
= 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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