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位於門牌號名間鄉太平巷西側約8米之長方形土地,其上有數棟磚造平房、空地、雜草;債權人代理人稱查封土地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分管。
2.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為長方形,地勢平坦,北側、南側分別臨約2米、6米巷道。
3.
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僅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6.
2兩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及執行費用時,他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債務人得指定其應拍定不動產之部分,如未予指定,則由本公司逕行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