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本件於民國112年10月23日本院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地政人員指界稱,907地號土地上有數棟建物,2078建號建物現場未懸掛門牌,似已無人居住許久,房屋老舊,有壁癌。另據債權人於112年10月26日具狀陳報,907地號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坐落,2078建號建物為未保登建物,據附近鄰人表示,該建物已多年無人居住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2078建號建物共有人及907地號土地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若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本案拍賣之土地及建物併同承買,不得僅就土地或建物部分行使優先承買權。又如建物、土地之共有人不相同時,且均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建物共有人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4.
除2078建號建物,907地號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拍定後亦不生點交問題,拍定人應自行解決其使用關係。
5.
2078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