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標拍賣1667地號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112年5月4日現場指界、查封時,據地政人員表示1667地號位於國興街16巷47號旁之水池及部分空地,土地上有車輛停放。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60,000元。
4.
優先承買權:1667地號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 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 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 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 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 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