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6地號土地現合併使用中,部分有雜草,部分停放車 輛,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 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 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3.
拍賣方式:分別標價、合併拍賣。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 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