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100一

雲林縣四湖鄉三崙段1539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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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1.9
保證金:
36.4
總坪數:
668.5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668.5 坪
總現值:
221 萬
拍後增值:
39.1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三崙段 1539地號,面積 5,840 m2,持分 2210/5840,181.9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7,總底價 227.3萬,保證金 45.5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惟有第三人丁○車申請相關農業補助,又土地上有種植綠肥且有雜草,是否有墳墓占用須經鑑界始得而知,倘有占用因墳墓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墳墓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4.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六、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5.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耕地現耕所有人,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又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6.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法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7.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件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三崙段 1539地號
5,840 m2 × (2210/5840) × 1,000 元 - 181.9 萬元
= 39.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
3拍 不點交
221.4 坪 / 65.6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27.4 坪 / 24.2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39.3 坪 / 15.8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72.9 坪 / 70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16.8 坪 / 16.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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