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96

雲林縣崙背鄉豐榮段16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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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
保證金:
5.8
總坪數:
24.8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24.8 坪
總現值:
24.6 萬
拍後增值:
-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崙背鄉 豐榮段 165地號,面積 4,580 m2,持分 150/9180,27.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崙背鄉 豐榮段 166地號,面積 431.8 m2,持分 150/9180,1.8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7,總底價 36.2萬,保證金 7.3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65地號土地為數棟建物、空地;166地號土地部分道路,部分空地。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3.
第426條之
4.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5.
共有人僅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無他項權利。
6.
本件土地欠繳登記費、書狀費、複丈費,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7.
其他事項:本件拍賣之165地號土地,經查已為崙背鄉公所核發之
8.
崙營使字第
9.
43號及
10.
崙鄉營使字第106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處分上是否受相關法規限制,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崙背鄉 豐榮段 165地號
4,580 m2 × (150/9180) × 3,000 元 - 27.2 萬元
= -4.7萬元
2.
雲林縣 崙背鄉 豐榮段 166地號
431.8 m2 × (150/9180) × 3,000 元 - 1.8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特拍 不點交
57.3 坪 / 15.7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343.9 坪 / 102 萬
2024/5/30
1拍 不點交
56.1 坪 / 2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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