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389地號、390地號土地上分別有第三人所有共用門牌號碼東海路485號之房屋各1棟坐落。
2.
本件均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情事,故拍定後均不點交。
4.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六、本件均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者,須就本件拍賣標的全部(即389地號及390地號土地)合併承買。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
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