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溫841

苗栗縣通霄鎮通北段9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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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3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90
保證金:
138
總坪數:
70.2
坪單價:
9.8萬/坪
持分地坪:
70.2 坪
總現值:
185.7 萬
拍後增值:
-50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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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通霄鎮 通北段 98地號,面積 377.3 m2,持分 1/2,570 萬
2.
苗栗縣 通霄鎮 通北段 98-1地號,面積 86.9 m2,持分 1/2,120 萬
法院筆錄 (9)
2.
民國113年2月21日現場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均有建物坐落及 部分空地。
3.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7.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 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 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8.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 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承買之權。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9.
本件不動產有設定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
10.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1.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98地號土地為住宅區。
12.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98-1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內政部87年6月30日台
13.
內營字第8772176號函釋「公共設施保留地」之範圍 將來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通霄鎮 通北段 98地號
377.3 m2 × (1/2) × 8,000 元 - 570 萬元
= -419.1萬元
2.
苗栗縣 通霄鎮 通北段 98-1地號
86.9 m2 × (1/2) × 8,000 元 - 120 萬元
= -8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1
3拍 點交
194.7 坪 / 76.8 萬
2024/5/21
3拍 不點交
467.3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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