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孟65039三

彰化縣秀水鄉下崙段261地號

1拍 不點交 停拍 清償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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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5
保證金:
1.9
總坪數:
11.7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11.7 坪
總現值:
11.2 萬
拍後增值:
1.7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秀水鄉 下崙段 261地號,面積 1,741 m2,持分 1/45,9.5 萬
拍賣紀錄 (1)
停拍,2024/4/12,停拍
法院筆錄 (5)
2.
他項權利:無。
4.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為雜林地,無路可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債務人未陳報 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及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時, 他標即予停拍,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有拍定,本院就後順序標,亦得撤銷拍定。
8.
他項權利:無。
9.
本標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共有人。〈3〉毗連耕 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協調決定之,協調不 成,共有人依比例應買,毗連耕地所有人依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現耕之共有人或毗 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所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六、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 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秀水鄉 下崙段 261地號
1,741 m2 × (1/45) × 2,900 元 - 9.5 萬元
= 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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