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部分為溝渠、部分為道路,雜草叢生,有一水塔。估價報告記載,土地上有果樹數棵。土地上之動產均不在本 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7.
無他項權利。 六、土地之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買受人應自行查明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