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111二

雲林縣斗南鎮明昌段41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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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6
保證金:
4.6
總坪數:
6.6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6.6 坪
總現值:
58.4 萬
拍後增值:
35.8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斗南鎮 明昌段 415地號,面積 216 m2,持分 1/12,18.7 萬
2.
雲林縣 斗南鎮 明昌段 422地號,面積 28 m2,持分 2/15,3.9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24,總底價 28.1萬,保證金 5.7萬,坪單價 4.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標別拍賣之2筆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該2筆土地現均為道路供公眾通行使用,拍定後該2筆土地均不點交。
2.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3.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本標別拍賣之二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購不動產時,僅得就自己得行使優先承購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以其中一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身分即主張就全部不動產均有優先承買權,又部分不動產經優先承買後,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4.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斗南鎮 明昌段 415地號
216 m2 × (1/12) × 26,941 元 - 18.7 萬元
= 29.8萬元
2.
雲林縣 斗南鎮 明昌段 422地號
28 m2 × (2/15) × 26,629 元 - 3.9 萬元
= 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1拍 點交
3.3 坪 / 14.1 萬
2024/5/8
1拍 點交
35.3 坪 / 181.1 萬
2024/5/15
2拍 不點交
38.4 坪 / 13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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