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標別一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5.
標別一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拍定後點交。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trial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 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7.
標別四土地2-4部分空地,部分道路使用。標別
8.
三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 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標別四土地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 落,建物占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法律關係由應買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