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3年1月24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卓蘭鎮豐田段623-2地號土 地現有1鐵皮屋坐落,部分道路,部分為雜樹,另有一部分為同段12建號建物坐落。經初步 測量,查封建物面積遠超過登記面積。履勘,查封建物內部堆放雜物、神明廳、家具等, 房屋屋頂有加鐵皮,面向房屋之左側亦有增建鐵皮部分。
3.
113年2月1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標的(豐田143號)現況無人居住使用,並沒有出租 及其他影響交易等重大情事。
4.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623-2地號土地上為鐵皮建物、種植果樹、空地及道路使 用。又查封建物為竹造1層建物,現況為住家使用。
5.
依本件暫編254建號建物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記載:本件物總面積為100.71平方公尺, 其中56.56平方公尺佔用鄰地623-1地號。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6.
本件拍賣標的占有使用情形、有無分管約定及查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均不 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