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金拍 113竹金職方34丙

新竹縣竹東鎮明星段80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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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8
保證金:
3.4
總坪數:
7.1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7.1 坪
總現值:
14 萬
拍後增值:
-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唐宸
唐宸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春法拍
地 址:新竹市中山路312巷1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明星段 800地號,面積 234 m2,持分 1/10,16.8 萬
(保護區 )
法院筆錄 (8)
2.
法院於112年12月14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800地號土地有竹東鎮頭重埔57號之1房屋部分占用,其餘為雜林。上開房屋並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法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4.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5.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8.
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六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
9.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六、優先承買權:
10.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1.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明星段 800地號
234 m2 × (1/10) × 6,000 元 - 16.8 萬元
= -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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