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使用情形拍定後918-9地號不點交、918-10地號按現況點交:本院於90年7 月10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標土地為雜 林。嗣本院於112年11月2日現場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界稱,本標918-9地號土 地部分雜草空地、部分道路、部分菜園、部分二層鐵皮屋佔用,918-10地 號土地部分菜園、部分水泥空地。前揭土地上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內,占 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現況,法院不 負責鑑界或複丈事宜,請投標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土地現況與公告不 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6.
優先承買權:一918-9地號土地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 人,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 人均不得異議。二本件918-9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 規定,有優先共有人之購買權,請應買人注意。六、據前案(111年度司執字第25944號)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 都市計劃內,保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