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之土地及房屋所有權均為共有狀態,現由第三人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建物無電,有嚴重漏水,牆壁多處壁癌、龜裂、油漆斑駁,二樓部分木造天花板破損,屋內及騎樓堆置大量垃圾,其餘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 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
3.
優先承買權: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人基於房地使用合一之必要性,應一併 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4.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六、其他事項:443-5建號建物係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 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