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治77258

高雄市左營區左南段30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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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2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0
保證金:
20
總坪數:
8.4
坪單價:
11.9萬/坪
持分地坪:
8.4 坪
總現值:
76.4 萬
拍後增值:
-2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左營區 左南段 306地號,面積 51 m2,持分 1/3,60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2.
高雄市 左營區 左南段 306-1地號,面積 32 m2,持分 1/3,40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94年10月6日查封時,磚造一層樓房乙棟,有增建,無獨立出 入口。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1月12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界稱左南段
3.
306-1地號有建物(無門牌)。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均為共有。惟實際使用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一trial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8.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 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 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 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 投標人注意。
10.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3.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 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左營區 左南段 306地號
51 m2 × (1/3) × 27,600 元 - 60 萬元
= -13.1萬元
2.
高雄市 左營區 左南段 306-1地號
32 m2 × (1/3) × 27,600 元 - 40 萬元
= -1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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