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壬4525二

彰化縣埔鹽鄉永昌段1206-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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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5
保證金:
4.3
總坪數:
15.1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15.1 坪
總現值:
16.9 萬
拍後增值:
-4.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埔鹽鄉 永昌段 1206-8地號,面積 93 m2,持分 1/5,8 萬
2.
彰化縣 埔鹽鄉 永昌段 1210-2地號,面積 156 m2,持分 1/5,13.5 萬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兩筆土地相連,土地上有建物坐落(無門牌)。土地均係拍賣應有 部分,共有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建物未在拍賣之內,地上物占用基 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 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2.
1206-8地號土地無直接臨路,出入須經由1210-2地號土地。
6.
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餘仍歸拍定人買受。優先承買 權經行使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以嗣後有優先承買權承買而未能全部得 標為由,向本院請求撤銷拍定。六、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 房屋所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埔鹽鄉 永昌段 1206-8地號
93 m2 × (1/5) × 3,400 元 - 8 萬元
= -1.7萬元
2.
彰化縣 埔鹽鄉 永昌段 1210-2地號
156 m2 × (1/5) × 3,400 元 - 13.5 萬元
= -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4
1拍 不點交
2.4 坪 / 3.5 萬
2024/5/14
3拍 不點交
2.4 坪 / 1.9 萬
2024/5/14
3拍 點交
15.1 坪 / 1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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