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1丁42527二

雲林縣口湖鄉林投段676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03.8
  • 48 點閱
  • 0 列管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3.8
保證金:
20.8
總坪數:
380.4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380.4 坪
總現值:
163.5 萬
拍後增值:
59.7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口湖鄉 林投段 676地號,面積 6,287.3 m2,持分 15/75,103.8 萬
法院筆錄 (6)
2.
據地政人員稱676地號土地部分為水池,無對外聯絡道路,惟現在實際情形如 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 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 定後不點交。
6.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7.
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 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 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 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 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 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8.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9.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 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 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 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口湖鄉 林投段 676地號
6,287.3 m2 × (15/75) × 1,300 元 - 103.8 萬元
= 5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49.6 坪 / 19.7 萬
2024/5/15
1拍 點交
571.6 坪 / 153 萬
2024/5/15
2拍 點交
132.3 坪 / 127.1 萬
2024/5/15
2拍 點交
75.1 坪 / 72.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口湖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