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2七168198

台中市太平區新民路26巷2號11樓

1拍 點交 待拍
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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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755
保證金:
227
總坪數:
27.6
坪單價:
27.4萬/坪
持分地坪:
4 坪
公告建坪:
27.6 坪
總現值:
38.6 萬
拍後增值:
-449.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3.7 坪
附建坪:
3.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2層
薛
法拍專員
經紀業:投資顧問
地 址:西屯路二段29巷10-1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太平區 平欣段 182-41地號,面積 638 m2,持分 207/10000,488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中市太平區新民路26巷2號11樓,建號 1248,持分 1/1,267 萬
第11樓層:78.31合計:78.31 陽台12.87 (集合住宅、鋼筋混凝土造、十二層樓房第11層)
法院筆錄 (5)
2.
本院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門鈴已壞,敲門無人應答,據大樓管理員稱,拍賣建物已久無人居, 債務人於112年7月份已搬離,管理費都沒繳,嗣經本院於113年3月7日再履勘拍賣建物,進入屋 內查看之結果,內部雜亂,已無人居住之跡象,遺留些許家具、家電、衣物等物品,拍定後依現 況點交。
4.
合計底價:新臺幣7,5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6.
拍賣之不動產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拍賣建物,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 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 用情形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不含委託專業檢查單位鑑定〉予以調 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調查,仍難保證決 無上情,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 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8.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委任人之身分 證明文件、受任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 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 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太平區 平欣段 182-41地號
638 m2 × (207/10000) × 29,200 元 - 488 萬元
= -449.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3拍 不點交
6.2 坪 / 39.7 萬
2024/5/15
2拍 不點交
1.4 坪 / 6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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