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2木187983

臺北市中山區榮星段七小段13-1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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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6
保證金:
27.2
總坪數:
0.9
坪單價:
157.7萬/坪
持分地坪:
0.9 坪
總現值:
93.5 萬
拍後增值:
-4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中山區 榮星段七小段 13-17地號,面積 83 m2,持分 34/990,136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4)
2.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13-17地號土地為門牌號碼民權東路2段135巷25號5 層樓建物之建築基地,不含人行道,本件僅拍賣基地之應有部分,上開建 物不在拍賣範圍,建物坐落基地之法律權源由拍定人自行解決。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 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 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4.
13-17地號土地係屬71使字第1653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故依民法物權篇 施行法第8-5 條第三項規定,專有部分之所有人即建物所有人無基地應有 部分或基地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之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 有部分之範圍內,有優先承買權,其權利並優先於土地共有人,本件僅上 開25號3樓建物所有權人符合上開規定,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 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 買。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中山區 榮星段七小段 13-17地號
83 m2 × (34/990) × 328,000 元 - 136 萬元
= -4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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