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建物/土地與鄰地有通行權訴訟,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未 分管,債務人經通知未表示意見;又據布袋分局查報無人使用,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 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之標的,其中5-4建號係未保存登記之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 注意。
7.
本件拍賣之標的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本件拍賣之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或建物之其他 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之權。六、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與同標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