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3彰金職日55四

彰化縣芬園鄉新芬園段110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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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1
保證金:
22.2
總坪數:
732.5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732.5 坪
總現值:
242.1 萬
拍後增值:
13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芬園段 1109地號,面積 6,369.4 m2,持分 3/24,37 萬
2.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芬園段 1111地號,面積 4,209.5 m2,持分 3/24,24 萬
3.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芬園段 1113地號,面積 8,793 m2,持分 3/24,50 萬
法院筆錄 (6)
2.
查封時,
3.
1113地號土地相鄰,未臨路、現為雜木林及果樹。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4.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6.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7.
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餘仍歸拍定人買受。優先承買權經行使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以嗣後有優先承買權承買而未能全部得標為由,向執行法院請求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芬園段 1109地號
6,369.4 m2 × (3/24) × 1,000 元 - 37 萬元
= 42.6萬元
2.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芬園段 1111地號
4,209.5 m2 × (3/24) × 1,000 元 - 24 萬元
= 28.6萬元
3.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芬園段 1113地號
8,793 m2 × (3/24) × 1,000 元 - 50 萬元
= 59.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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