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2己69714二

屏東縣恆春鎮大平頂段上大平頂小段162-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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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3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4
保證金:
28.8
總坪數:
338.5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338.5 坪
總現值:
89.5 萬
拍後增值:
-5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大平頂段上大平頂小段 162-2地號,面積 7,834 m2,持分 1/7,14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3)
1.
本標別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標別據地政人員提出空照圖稱,其上有作物存在,惟為何人種植不明,非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6.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係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拍賣標的有無因地 震、颱風等天災(如921地震、莫拉克颱風)之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 地貌、面積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另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 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私 法人及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 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 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 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大平頂段上大平頂小段 162-2地號
7,834 m2 × (1/7) × 800 元 - 144 萬元
= -5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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