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2年12月13日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3020-1地號土地上部分為雜木林,臨路,部分有地上物,門牌為台中市東勢區東坑路762巷10號;3020-2地號 土地為雜木林,未臨路 。
3.
依鑑價報告所示,二筆土地相鄰,3020-2地號土地未臨路,需透過鄰地出 入。
4.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 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5.
上開建物之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 規定時,有優先承買之權。
9.
本件土地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 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0.
本件3020-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