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同55723

桃園市平鎮區新勢段104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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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11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0
保證金:
42
總坪數:
8.6
坪單價:
24.3萬/坪
持分地坪:
8.6 坪
總現值:
136.8 萬
拍後增值:
-7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平鎮區 新勢段 1047地號,面積 28.6 m2,持分 1/1,21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3)
2.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其上有作物耕作,而前揭作物之 權利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詳情後始投標應 買,拍定後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又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估價報告所載為屬 一畸零地,無法單獨開發利用,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農作物,如係基於耕地租用關係而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者,則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屬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61年2月26日)之住宅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 最新使用分區,或其他使用管制及開發等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詳情後 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爭執。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應以 重測結果為準。如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 所不符時,拍定後任何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又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使用現況若與查封時不符者,請應買人自行再查明實際 情形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再行爭執。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平鎮區 新勢段 1047地號
28.6 m2 × (1/1) × 47,900 元 - 210 萬元
= -7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9
1拍 不點交
3.2 坪 / 91.3 萬
2024/6/5
2拍 不點交
22.8 坪 / 316 萬
2024/6/6
1拍 不點交
128.4 坪 / 4,288 萬
2024/6/20
1拍 不點交
0.6 坪 / 1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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