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本標拍賣之652地號土地現係道路即大埔路,653地號土地部分有第三人所有建物坐落、部分係雜草林木地,地上物及地上作物均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內。2‧本標均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情事,故拍定後均不點交。
7.
本標土地使用分區均係: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六、本標係拍賣653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653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者,須就本標拍賣標的全部(即652地號、653地號土地)合併承買。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
8.
本標雖係拍賣652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惟該土地現況係道路,因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故652地號土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前開共有人對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應另循實體訴訟程序解決。
9.
本件拍賣,如有1標或數標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