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3南金職亥138甲

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段166-6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40
  • 44 點閱
  • 0 列管
  • 2024/5/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0
保證金:
48
總坪數:
583.5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583.5 坪
總現值:
175.5 萬
拍後增值:
-6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王小明
您還在每天上下架法拍案件嗎?
本區塊法拍專員功能讓你免維護即曝光最新法拍案件
誠摯邀請全台各縣市專業法拍業者加入
免費提供半年試用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宅子港段 166-67地號,面積 1,929 m2,持分 1/1,24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查封時,拍賣土地為空地,其上蓋滿光電板;據鑑價報告書所示,拍賣土地為雜草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上開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6.
拍賣土地之占用人(除債務人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且優先於土地共有人。
7.
拍賣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宅子港段 166-67地號
1,929 m2 × (1/1) × 910 元 - 240 萬元
= -64.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6/11
1拍 不點交
143.3 坪 / 35 萬
2024/6/12
特拍 不點交
18.2 坪 / 23.6 萬
2024/6/12
3拍 不點交
33.7 坪 / 15.4 萬
2024/6/12
3拍 不點交
28.1 坪 / 14.1 萬
2024/6/18
1拍 不點交
71.2 坪 / 6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學甲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