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862地號土地於本院至現場勘察時已整地完成,準備耕作,上有1座 水井。據債權人陳稱:862地號土地係由債務人占有使用。倘債權人所述屬實, 則拍定後得點交之。
5.
水井為862地號土地之一部,同於本件拍賣範圍內,其價值已計入最低拍賣價額。
6.
本件拍賣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六、862號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 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 訂期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 則由本院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