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孟8464

彰化縣鹿港鎮東昇段1013地號

2拍 部分點交 待拍
362.4
  • 139 點閱
  • 0 列管
  • 2024/7/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8/1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2.4
保證金:
72.5
總坪數:
262.5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262.5 坪
總現值:
312.4 萬
拍後增值:
-50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鹿港鎮 東昇段 1013地號,面積 1,180 m2,持分 1/6,84 萬
2.
彰化縣 鹿港鎮 東昇段 1017地號,面積 3,942 m2,持分 1/6,272 萬
3.
彰化縣 鹿港鎮 東昇段 1016地號,面積 14 m2,持分 1/1,6.4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7/16,總底價 453萬,保證金 90.6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拍賣之土地均供農用,與鄰地混合使用,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
2.
1017地號由共有人使用中,1016地號由債務人自己使用,如債權人代理人所述屬實, 拍定後1016地號土地得點交,餘不點交。
3.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4.
本件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 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共有人。〈3〉毗連耕 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需提出租約、現耕證明、土地謄本等證據。倘 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協調決定之,協調不成,共有人依比例應買, 毗連耕地所有人依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 則其餘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所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鹿港鎮 東昇段 1013地號
1,180 m2 × (1/6) × 3,600 元 - 84 萬元
= -13.2萬元
2.
彰化縣 鹿港鎮 東昇段 1017地號
3,942 m2 × (1/6) × 3,600 元 - 272 萬元
= -35.5萬元
3.
彰化縣 鹿港鎮 東昇段 1016地號
14 m2 × (1/1) × 3,600 元 - 6.4 萬元
= -1.4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鹿港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